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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滚,”忽然就冲来个人,明宇的下巴狠狠的被重击了一下,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那个人又扑上来,揪住明宇拎起来,骂:“你才是个没脑子没逻辑的混蛋,我是白痴才把她放去在你身边。”飞快的一拳再挥过去,明宇猝不及防又挨了一拳。
明宇被揍的眼冒金星,一时间不辨东南西北,眼前打自己的这个暴怒的男人穿着简单的白衣黑裤,轮廓分明的面孔,阴鹜愤怒的眼神,他是谁?眼熟,但是明宇记不起来,明宇觉得很明显今天他巨倒霉,刚在未婚妻面前遭遇挫折,现在又被个疯子袭击,明宇没被人袭击过,也没袭击过别人,他交往的人都是君子没有粗人,不会动手只动口,他一向聪明机智,明察秋毫,不惹闲事也没人找他麻烦,他一直一直那么安全那么笃定,可是今天~~~,明宇很后悔没跟人学过打架,不过他看过的,打架这事情只靠本能就OK,所以他握了拳头对着那个白衣黑裤跃跃欲试想再给自己一拳的疯子扑上去,拳头挥出,眼前出现的却是路云,想收手已经来不及了,拳头重重落下,砸在那个疯子的后背上,电光火石的瞬间路云被那人护在了怀里。当真是疯子,挨了一拳他毫不在意,只对了怀里的路云低问:“不了,你没事吧?”那一点温柔,让明宇触目惊心。
“我没事,包包掉在地上了。”路云回应的很平淡,弯腰拾地上的挎包,她神情灰败,颜色惨白,力持镇定。
“你是谁?”明宇气喘吁吁,问。
那人冷笑,明宇觉得他那管长而挺的鼻子里的呼吸都带着对自己的讥诮:“我叫程旭,谢医生贵人多忘事,我们见过一次。”
明宇的理智回来了些,想问程旭何以认识路云,随即恍然,其实路云和自己提过,小令的男友有个朋友叫程旭,自己当时并未放在心上,原来对于路云,在某种程度上,自己疏忽了,起码,疏忽了她身边的程旭。
程旭没再理会明宇,拉住路云,把她带走。明宇没拦阻,不想拦阻,没力气了。摸下有点肿痛的嘴角,手指上沾了丝血痕,不用照镜子,也可以想像自己的狼狈,活了近三十年从未有过的狼狈。
程旭带路云喝奶茶,她的身体在发抖,程旭心痛,又悔又痛,真想再去多补几拳给明宇。路云努力的平稳自己,死死的记着明宇那句‘随你去哪里展览,就是不要在我眼前表演你的失恋相。’路云不要流泪,不要伤心,不要沮丧,不要被看扁。
握着热奶茶,路云问程旭:“我看起来象不象刚失恋?”
“不象,”程旭说:“比较象淋了雨的稻草人,需要晒太阳。”
路云笑,算是笑吧,呲牙咧嘴,“是吗?呵呵~~想也是,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
程旭扭头不看她,伸手拦车,让路云坐上来,捡没要紧的絮叨,“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出现?我就在医大旁听一堂外籍教授的课,是说关于人工制造血管的一个设想,用于心脏搭桥手术,很神奇啊,就是从病人身上提取一些细胞,并向细胞中加入一种从海藻中提取的物质--藻酸盐,它已经被用于医学了很多年了。然后------”
明宇坐在路边,对着一地的碎片,吵一架就黄昏时间了,冬天的太阳落山早,有了满地碎片的黄昏莫名的宽敞和空荡,纸箱里整齐的码着一堆东西,书,讲义,图片,还有身份证,,明宇觉得那堆东西碍眼,好讽刺,明宇要费点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想一古脑儿把那堆东西全倒出来丢个满地再砸个稀巴烂的冲动。
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将作为一名带有骑士品格的战士在噬兽横行的世界上闯出一片天地。各位读者,我希望对RWBY原作剧情不做大修改的情况下加入1位新的角色,来完善我认为可以修补的部分世界观以及一些不是很满意的剧情。有意见可以在评论里提出,我会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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