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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看看他,轻叹了口气,接过筷子,也没急着吃面,而是说:“我也不想你总是这么懂事。”
这个词在彦容的概念里,无疑是个绝对的褒义词,他问:“懂事不好吗?”
王锦道:“不是不好,可是我喜欢看你在我面前不那么懂事的样子。”
彦容听不太懂,只挑他想懂的部分理解道:“我知道,我什么样子你也喜欢。”
话是没错,但这真不是王锦现在想说的。
他喜欢彦容所有的样子,唯独不喜欢彦容受伤的模样。
从前彦容提起金越,除了一如既往的不喜欢,最常说的是“不在意”、“不在乎”、“不要说他了”,可是金越每次出现,彦容分明都很在意、很在乎、很想说得清清楚楚。
他真的很介意金越的存在,王锦却从来没有对他说清楚过金越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所以今天,金越轻而易举的就能伤害到他。
王锦沉默着看了他片刻,道:“我是在大雪天给金越买过栗子,还在暴雨天给他送过伞,有一年春运,为了帮他买回家的票,我还在火车站排队到凌晨五点。”
彦容:“……”
王锦道:“我那时是真心对他,再加上年纪还轻,别说冻伤耳朵,被雨淋一淋,通宵不睡觉,就是他让我去死,我说不定也会去。”
彦容睁圆了眼睛,类似的话,金越说他就已经忍受不了,王锦亲口说出来,刺得他从耳朵乃至七窍都隐隐酸痛。
这次,他承认他是嫉妒。
王锦继续说道:“在他之前,我没喜欢过别人,他是我的初恋,后来分手,我也一直放不下,很久都走不出来,家里催我结婚,我做不到,就说我是不婚族。”
彦容做不出任何表情,呆坐在那里,他以前想过很多次“王锦为什么是不婚族”的问题,想的次数多了,他甚至爱屋及乌,觉得“不婚族”这个词都很酷很可爱,却没想过原因不但一点都不酷,还这么伤人。
他只知道王锦喜欢过金越,却没想到王锦对金越付出过的,是这样真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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