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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雪了,寒风带着雪扑到脸上,冷得很。
她找到了那个小山坳,终于找到了那个小山坳,她找了两个多月,终于找到了!
只不过,树上的果子早已落了,枯草在寒风中摇摆得厉害。
那样的时节,那样的天气,那个地方,是不当有人到那儿去的,可她却在那树下看到一个人,一个身上披着黑色厚斗篷,墨衣墨发,便是连手边的油纸伞都是黑色的男人!
是,是她曾见过的那个男人!
那一瞬间,她的心跳是紧张的,呼吸也是紧张的,因为他正抬眸来看她,那双好看的眼眸,在风雪中显得黑亮极了。
他坐在树下,手里拿着一个馒头,正在慢慢地吃,只看她一眼,又垂下眼睑,静静慢慢地吃他手里的馒头,就像根本就没有看见过她似的。
朱砂却觉开心极了,从来没有过的开心。
因为那一天,她觉得自己很幸运,非常幸运。
但她还希望自己可以再幸运一点,希望她也在树下坐下来的时候,他不撵她走。
她慢慢地在树下坐了下来,他没有撵她走。
她不由轻轻笑了起来,真好。
就在那时,她只觉一旁他那垂在地上的斗篷下似有什么东西在动,而后只见一只兔子从斗篷下边钻出一个脑袋,灰毛兔子,嘴里还正咬着半根红萝卜!
兔子!上回她见到的那一只!
又见他的斗篷动了动,又有几个小脑袋从斗篷后边钻了出来。
是三只花小兔子,嘴里也正各咬着一块红萝卜,很显然,它们是躲在他的厚斗篷下享受它们的美味。
只见那只灰毛兔子先从斗篷底下将身子全都钻了出来,钻到了她的斗篷底下,那三只花小兔子也跟着它这般做,转移地方,到了她这边来继续享用它们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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