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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林随安现在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
胡姬酒肆不大,中间是一座半米高的圆形高台,四周拼铺着颜色艳丽的波斯地毯,客人们随意散座在地毯上,坐姿都很豪放,每个人面前都有小案,摆着造型奇特的银制酒器,边饮酒边高声谈笑。
乐人们横抱龟兹琵琶、拨弹箜篌、敲着皮鼓围坐在高台四周,演奏着的节奏感十足的乐曲,腰肢窈窕的胡姬随着乐声疾转如风,红色纱裙和飘逸的纱巾变成了飞旋的风暴,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欢呼。
的确很有异域风情,但是——林随安揉了揉太阳穴,这里的味儿实在是太、冲、了。
地毯远看去颜色很鲜亮,但走进细看,就能清楚得瞧见毯毛缝隙里落满乱七八糟的渣滓,还散发着一股怪味儿,客人们有人穿着鞋,有人脱了鞋,汗脚味儿、地毯味儿和着胡姬身上香料味儿,汇聚成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做个比喻的话,就好像地铁里的狐臭混着韭菜盒子再加上高端香水的综合体,怎一个反胃了得。
在这种味道里还能写出传颂千年的诗句,这诗仙文豪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的。林随安想。
虽然叫胡姬酒肆,但老板却是个唐人,穿着胡服戴着毡帽,力争和整个酒肆的风格保持一致,看到穆忠和朱达常笑得脸都快裂开了。
“六队首,朱县尉,今日刚到的葡萄酒,酒醇不上头,给二位来一壶可好,算在我账上。”他又看向林随安,“这位小娘子想喝点什么?”
老板的口气和现代服务员问“你想点什么菜”一样自然,看来这个世界女子逛酒肆很常见。
穆忠递上苏城先的画像,“今日可曾见过这个人?”
老板盯着画像,笑容渐渐收了起来,低声道,“六队首寻此人是?”
穆忠:“莫要多问。”
“是是是,”老板点头哈腰,“实不相瞒,此人昨夜正好留宿在此。”
朱达常:“什么?!”
林随安也是大惊失色,若苏城先昨夜留在了胡姬酒肆,他就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岂不是说——她又变成最大的嫌疑犯?
“此人现在还在吗?”穆忠问。
“在在在,”老板忙前边领路,“此人昨夜吃多了酒,睡在胡姬屋里,现在还没醒呢,就在后院,请六队首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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