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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的小楼,好几个房间,偏偏把她塞进这个房间,一睡就是十几年。
以前不觉得,现在半点不能忍受,睡惯大房间,哪还受得了这种小囚笼,明天就走,这破地方一点都待不了。
这两天,叶蓁很少跟梁越说话,彼此看不到对方,是真看不到,梁越是典型女强人,在镇上有两份工作,酒店保洁和中学语文老师,两个完全不搭嘎的事儿,愣是被她平衡的很好,白天在学校教书,放学去酒店兼职,晚上回来批改学生作业,做教案,经常忙到半夜睡,一个女人家,丈夫早逝,她这么多年不改嫁,侍奉公婆,把两个女儿拉扯大,很不容易。
在这方面,叶蓁很欣赏,也很感激她,所以尽管梁越偏心到骨子里,对小女儿动辄打骂,叶蓁也很少会和她当面冲突,顶多远离,你不喜欢我,行,那我躲远点。
叶蓁上班后经常寄钱回家,曾委婉说过让梁越把保洁工作停了,专心教书,结果挨了一顿臭骂,自那以后,就再不管她的事情,爱咋咋。
次日醒来后,家里又没人。
锅里留的有粥和小菜,还有两个包子。
叶蓁咬着包子,端起碗坐到餐桌边,看看时间,早上八点,老太太大概率在公园跳舞,吃完饭,叶蓁把碗筷一刷,随便将头发拢到一起,蹬上凉鞋出发去公园。
在公园没找到老太太,反而看到了打网球的潘盛。
他穿着蓝色短袖短裤,手臂粗壮青筋明显,腿上的肌肉线条硬朗性感,短发被汗打湿,在太阳下闪着星星点点的金色,手里拿着球拍,半蹲着准备接球的预备姿势。
叶蓁和别的围观小姑娘站一起,看着,拔不动脚。
直到网对面的男生忽然挥舞球拍大喊她名字,叶蓁才回过神,认出对方是潘盛的好友赵义,旁边人目光聚过来,叶蓁摆手打招呼,敷衍的笑笑,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叶蓁!!叶蓁你别走,盛哥,那是叶蓁吧,” 赵义也不打球了,扒开人群直接跑过来,很快就拦在叶蓁的前面。
“真是你啊。” 他一脸笑,球拍杵着地,上下打量道:“几年不见,这么落魄?”
叶蓁 : “......”
还是这么会说话,如果给镇上嘴损的男人排序,这货绝对稳居第一,怎么就落魄了,凭什么就落魄了,她只不过是穿了奶奶的衣服,白色宽大汗衫,搭配蓝色大短裤,没化妆,烫发不打理随便卷起来显得乱罢了,这也不能称为落魄!!
叶蓁挽起手臂,挑剔的目光审视赵义,心里迅速挑选出更恶劣的语言准备回击,几秒后,她勾唇一笑,刚准备张口,潘盛就出现在面前,一张俊脸汗涔涔的,漆黑的眸子被水洗过似的晶亮迷人。
“.....” 好吧,又忘了。
叶蓁抿了抿嘴,抱在胸前的手臂乖乖放下,这老实反应倒是让赵义觉得意外,人落魄,脾气还变好了??大城市这么折磨人?顿时有点可怜这小姑娘。
“晚上请你喝酒吧。” 赵义的语气多少带了点同情,说:“前天听街坊们讲你回来了,也没见到你人,回来就好好聚一下,对了,你回来干啥的?相亲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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