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辽源地界,顶顶不能得罪的除了几家豪强就是县太爷。怡红楼老鸨指不定以为越殊与县令有什么关系甚至来头更大,才有了今日的举动。
无论对方只是单纯攀交情还是之后有事请托,越殊并不在乎。
毕竟从一开始这就是个误会。
越殊与辽源县令毫无干系,他认识的是县令府中西席,今日拜访的也是这位西席。
事实上,除却后来的向豹,周烈虎、张重光与王阿大三人都曾在蓟城见过此人。那就是当年为常以周与越殊启蒙的方先生。
说来也巧,方先生本非幽州人,祖籍冀州安平郡,自三年前常以周从军后,思乡心切的他拒绝常玉山的挽留,回到了老家。
恰值辽源县令府中招募西席,有过在幽州州牧府任职经验的方先生自然脱颖而出。
越殊来到辽源不久,就在街头与方先生相逢。
医馆之所以迅速站稳脚跟,闹事者都被衙门收拾得干脆利落,未必没有方先生在背后照应。而今日亦是应方先生邀约。
一念及此,越殊微微沉吟。
方先生消息灵通,今日请他过府,自然是为了正事。此时回想起来,言犹在耳。
“……匪军作乱,邻县已然陷落,辽源危在旦夕,我已辞去塾师之职,打算返乡避一避。”当时,方先生忧心忡忡,“此地不可久留,长生何不与我一道?”
在他看来,相较于县城这样的大目标,乡下反而安全许多。
毕竟他口中的匪军实则是打出替天行道旗号的反贼,首领号称“天王”,手下皆以“天王军”自诩。岂会放过钱粮充足的县城府库,光顾穷乡僻壤?
越殊并未一口答应,也不曾断然回绝。他只问道:“先生打算何时出发?”
方先生告诉他:“三日之后,辰时离开。在此之前,你若有了主意,可来寻我。”
我是一个抬棺人,接触过很多诡异的棺材。石棺、泥棺、血棺、双尸棺、阴阳棺……每一具棺材的后面,都有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苏灼之是京城首富之子,从小锦衣玉食,万千宠爱,是个出了名的骄纵小纨绔。 因为讨厌束缚,他故意刁难新来的贴身侍卫,让对方斟茶捏肩,伺候沐浴更衣,甚至踩在他的胸口上,指使他给自己暖脚…… 可谁知,这人居然是阴晴不定,暴戾恣睢的魔界暴君。 苏灼之:瑟瑟发抖跑路.jpg 有魔修得知此事,抓了他,扔到魔尊的王座下,谄媚道:“尊上,这便是当初不知死活折辱您的人,小的特意为您绑来,给您杀了泄愤。” 苏灼之蜷缩在冰凉的地上,晕乎乎的,手软脚软,试图爬起来逃跑。 魔尊步步走下,捉住他的脚腕拉过来,拦腰抱起,按在王座上,捏着他的下巴,眼神危险,“你又想跑去哪?” 苏灼之颤抖着,嘴硬否认:“谁、谁想跑了,反正不是我。” 魔尊对他的回答颇为满意,执起他的手,轻轻吻了一下指尖,微笑说:“那少爷留在这做魔尊,如何?” “……?” 苏灼之瞬间从俘虏变成新魔尊,坐在前任魔尊怀里,骄纵尽现,抬高下巴,伸手一指目瞪口呆跪着的魔修,熟练地命令:“他欺负我,给我揍他。” 魔修:“???” PS: 1、盛世美颜骄纵可爱小少爷vs占有欲极强的疯狗魔尊,双初恋,小甜饼。 2、架空世界,参考历史资料,也有私设。 3、日更,晚上八点,改时间会在作话里说,啾咪。...
前世父亲为官清白,却受上级牵连,丢失职务,后半生将冷板凳坐到退休。原本为众人羡慕、亲戚朋友交口相赞的萧良兄弟二人,命运也随之发生波折:大哥遭遇情变,未婚妻被人第三者插足,饱受人世间冷眼相待,在市委机关耕耘半生却无半点收获;萧良名校毕业也被踢到乡镇默默无闻的工作了两年,奉令调查村办厂的贪腐案,却反遭贪腐者肆无忌惮的诬告迫害,人生从此坠入前所未有的困顿与挣扎之中。萧良不甘心命运的坎坷,不甘心作恶者得志猖狂却不得惩罚,意外重生回到九四年,再次遭遇仇家设下仙人跳陷害诬告,但他这次不再仓皇、软弱,决心重新开局,趟开新的官路商途,令人生重新耀眼、家庭重回正轨,令作恶者恶有恶报,令善良者不受践踏……...
前世被当副镇长的老婆离婚后,崔向东愤怒下铸成了大错,悔恨终生!几十年后,他却莫名重回到了这个最重要的时刻!他再次面对要和他离婚的副镇长老婆,这次,他会怎么做?......
1许星乔起于微末,从一个要资源没资源要人脉没人脉的底层经纪人爬上巅峰,成了娱乐圈王牌经纪人,最终坐在了他最想坐的位置上,享无边孤独。他造就了最红的顶流、票房最大卖的影帝影后、电视剧红遍国内外演技...
三年前,纪询因涉嫌一桩谋杀被立案调查,事后虽然无罪释放,但还是脱下了警服。 他只说了一个小小的谎话,所有人都没发现。 直到三年后,新调来宁市的刑侦二支队长霍染因翻开本案卷宗…… 让你的谎言甚至比真理自身更有逻辑, 这样疲倦的旅人或许会在谎言中得到休憩。 ——切斯瓦夫·米沃什 CP:纪询(攻)×霍染因(受) 说话真假难分破案靠直觉攻vs假正经真闷骚做人爱较真受 cp相爱相杀 ps:私设如山海,不按现实走,不要一一对照~ pps:盲狙扯淡流刑侦故事,切莫较真,当个乐子。 ppps:不要在文下提除了本文以外的别的小说/影视等 PPPPS:作品独家发布平台为晋江文学城,其他任何平台的标注我笔名的作品非我创作且与我无关,请大家认准正版平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