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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寒意侵人,路边的积水结了薄薄一层冰。这么冷的天,安乐想不到有什么地方好去,但也不想这么被人忽悠来,让孟行的心意得逞。
其实时日久了,对孟行讨厌的感觉早就烟消云散,她能看得出来孟行是个寂寞的人,可是,这份寂寞不会被他们派遣掉,热闹人群的孤单比 独自一人的寥落,更难忍受。
安乐知道这点,想必陈墨也是如此想,他们都是这样熬过来的。而孟行,自有他的归宿。
“你有想去的地方吗?”陈墨边问边发动车子,顺手打开暖气。
“这么晚能去哪里啊?你想吧。”
“去看电影吧,然后去泡温泉。”
像所有情侣那样,手拉手,捧着爆米花和可乐,在熙熙攘攘地人群里,拥抱。最简单的幸福,陈墨突然向往起来。
“好。”
这个字敲在他心里,承诺般,暖暖地。
艳遇
大部分城市的夜晚都是霓虹闪烁,分外妖娆,即使是萧素的冬天,多少都有几分喜庆。酒吧是夜的孩子,随着城市夜晚的来临而绚烂。
孟行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吧台前,而是选了里面的卡座。身后靠着灰色软骨头的软垫,身前是彩色的玻璃茶几,下面亮着一盏柠檬黄的灯。孟行百无聊赖地看着这 盏灯,它照着桌上的玻璃杯,晶莹透亮。
两人的电话再打都是关机,聪明的他很快知道为什么,重色轻友,他在心里骂了句,垂着头独自饮着他的黑方。
美酒与英雄通常都是寂寞的,他对自己说。美酒倒是真的,英雄?他嗤笑了声,‘行百里者半九十’,他的人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行走到一百步。如果这世 界上要论半途而废的英雄,他当之无愧。
孟行喜欢喝酒,是因为他酒量实在不佳,晕晕沉沉是很奇异的感觉,整个世界都会旋转,人影变得模糊,只有这时候,才觉得真实。但他又厌恶这样像是自暴自弃 的行为,内心很是矛盾。所以,喝多的时候,他的酒品更加不佳。
角落里新搭建的舞台上来了三个人,各自摆弄着手中的乐器,一阵激昂的鼓声响起来,底下的人群发出附和的唿哨,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酒吧为了热场,新请了 乐队驻唱,这是从前孟行没在这里见过的。
一个身形瘦弱的人走到台上,黑色的皮衣皮裤很朋克的范儿。灯光偏安,孟行看不清他的脸,闪烁的镭射为低头弹唱的人镀上了一层魔幻的光。潮水般的音乐涌 上,蔓延在身体周围,声音很有穿透力,气息沉稳,吉它伴奏加上他的声音显得空旷悠远,唱的居然是一首孟行最喜欢的歌。
“继续走,继续失去,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