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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2页)

比干有些失望,摇了摇头,拒绝了借其他医书的提议,又劝毓夙说:“火云洞中与此处宫室相仿佛,人间过去半年,火云洞才过了一天。我去往下界,一生一世,也不过六十年而已,四月间便回还,定将那宝书原璧奉还,还请星君帮忙与地皇讨个人情吧。”

此话一出,毓夙顿时推翻了原先的推论。看来比干是很清楚《神农本草经》是件法宝,那他还这么大喇喇地开口要借?要知道,在神仙们之间,“借”其实就等于“要”,神仙们的寿命太长了,不规定借的期限,被借走的法宝基本上是没有归还的时候的。

当初赵朗开口要借神农的一件什么鼎,还是用“不追究毓夙害死了奎木狼”这件事作为交换条件,神农才勉强答应。后来赵朗又提出结道侣的要求,神农干脆连鼎也不借了,赵朗是空着手从火云洞走的。以赵朗和神农的关系,他们合作了不少年,赵朗又承诺连命案都可以算了,才能借到鼎,比干和神农有什么交情,就能开口借法宝?未免太高看自己了。

毓夙心里更加失望,脸上不显,只摇了摇头说:“不是我不愿意替大人跑这一趟,只是家父与我,关系也并不亲近。我自幼独自生长在外,近年才与家父相认,识得他的年头还不及识得大人你的岁月长,除了父子名分之外,全然陌生人而已,我怎么敢贸然开口?”

说完,毓夙又摆了摆手,说:“若是我熟识之人,这个忙我定然帮了。只是家父那里,我是真的说不上话。大人,这可算是我的家丑了,这么坦诚相告,大人也勿疑我是敷衍你。实则我来天庭这么些时日,在天庭之上的岁数少,反倒与地府相熟,可谋划一二。”

从地府方面谋划,那自然就是改命数了。判官肯定能做到,之前毓夙还亲眼看见过他改了别人的命数,把人家的人生搞得一团乱。只是毓夙也肯定不会替比干去跟判官讨人情,求他给比干改命数。而比干也肯定不敢从元辰宫改命,一旦被发现,那可不止是魂飞魄散。

果然,听了这话,比干脸色一变,沉默了片刻,似乎有些遗憾似的,最终却拒绝了,叹道:“逆天改命,不是我等应为之事……即便今日改了,日后总有报应的时候……”

他话里有未尽之意,似乎在感慨什么。毓夙自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故作遗憾地说:“若真的日后报应,那我也不敢了。先前我见那些命书,还以为改起来十分容易。”

比干回过神,笑了笑道:“哪里可能十分容易?毕竟是命书,就算是执掌判官笔之人,想要改动分毫,也是难如登天。不仅要耗费大法力,还要折损道行。这道行可不是修炼几日就能修回来的,必得心境有所进展,随后才有道行增益——寻常谁敢折损道行?”

毓夙听着,心里倒是惊讶了。照比干的说法,就算有那支元辰宫的判官笔,命书也不能随便改,而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那判官是怎么随随便便改了那么多次命书?

从最初他第一次改岑文本的命书,把他从一个普通人变成命定仙官,减少了他二十年寿命;后来判官又在猪八戒沙和尚上门找茬的时候,瞬间再次篡改了岑文本的寿数,把他的死也修改得天衣无缝;等岑文本两次投胎,判官又改了他一世命数。

只毓夙知道的,就有三次。而且第二次的时候,判官刚刚改了岑文本命书,就接连诛杀沙和尚和猪八戒,还逼得猴子没法出手,毓夙记得他那时候可威风了,一点都不像消耗过大的样子。要说判官的本事,应该也就是和赵朗差不多吧,对上猴子能胜出一筹,却也不至于有压倒性的优势,所以那时候他能让猴子连一招都不能出,肯定是在全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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